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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刊第6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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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04-22 16:25 来源: 作者: 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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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人民法院各党支部开展“组织生活日”活动
集中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材料
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,县法院掀起了集中学习热潮,近日,该院15个党支部分别开展“组织生活日”活动,集中学习《简明读本》等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材料,县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娄宏春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交流学习,现将情况摘编如下:
第一党支部(执行局)提出,践行群众路线不能流于形式,仅停留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,而是要贯穿到今后的工作中去。组织集中学习,最重要的是深刻领会学习的内容和传达的精神,让大家铭记于心。始终注重自身作风建设,做到公正廉洁司法。
第四党支部(民二庭)提出,践行群众路线不是挂着嘴上,而是要入脑、入心。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,必须坚持重心下移,上下联动,前后衔接。结合到审判实际,就是要坚持法治信仰、宗旨意识,坚守法律底线不动摇,就是要不断强化专业素养,拓宽裁判思路,重视事实认定,将公平正义理念贯彻到每一起案件中去。
第六党支部(立案庭)提出,作为一名普通党员,学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,干好本职工作,从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,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,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第七党支部(办公室、研究室)提出,学习与不学习、交流与不交流效果肯定不一样,必须全身心投入教育实践活动,保证学习时间、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。要学会换位思考,从自我做起、从细微之处入手,及时发现和整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,推动各项制度的落实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官的付出、真心认同法院的工作。
第九支部(岔河法庭)提出,要发扬钉钉子精神,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认真扎实、一步一脚印地践行群众路线。要有回头看的习惯,对出现的问题敢于照镜子,善于正衣冠,认真做好整改工作。
第十党支部(洋口港法庭)提出,要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法庭工作中去,顺应群众期盼、呼应港口开发,用我们实实在在的努力推进平安、法治如东建设。要从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做起,加强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党组织建设,让人民群众认可法院工作。
第十一党支部(速裁中心)提出,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要而且必要,每个人都要认真践行,要贯穿“照镜子、正衣冠、洗洗澡、治治病”的总要求,多做批评与自我批评,切实改进司法作风,努力赢得地方肯定、群众认同。
第十二支部(政治处、监察室)提出,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。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,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进行下去。要立足本职,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,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上新台阶的强大力量。
第十四党支部(行政庭)提出,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,认真体会并真正做到为民、务实、清廉。必须从自身做起,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为搞好党群、干群关系贡献一份力量。
第十五党支部(审监庭、审管办)提出,作为法官,必须树立为司法事业奋斗终身的伟大志向,兢兢业业,踏实工作,乐于奉献,必须以诚心诚意的态度、孜孜不倦的热情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,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,努力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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